• 温州小产权房交易买卖频繁 需要警惕风险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2-03-01  /  浏览:929 次  /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与“全产权房”相对而言。按照一般理解,小产权房是指占用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建设,并向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的人销售的住房。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和土地管理政策,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

日前,国土资源部负责人表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对此,有关律师也表示,购买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

据悉,这次国土资源部通报时也再次明确重申对于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予确权登记。

其实,在我市小产权房的买卖交易活动频繁,记者在温州瓯海潘桥街道、娄桥街道、郭溪街道等地看到,一些中介门店的红牌子上,还醒目地写上了“一间三层房屋出售”等小产权房房源信息,这些房子大都属于农村集体用地。但之前仍有很多人前往这些区域购买该类房产,特别是一些来自农村的人,为了自己在市区有一个固定的居所而购买。当然,也不排除一些投资客购买炒作的行为。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周正平律师提醒,由于这些房产建造本身没有经过土地、规划等行政机关的审批,不存在合法的物权,往往被界定为违章建筑,随时面临被政府强制拆除的风险。其次,这类房屋由于没有经过合法的权属登记,也无法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购房者往往无法利用房产进行抵押贷款,而且房子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在流通转让上将受到限制。

周正平律师表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小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人民法院在认定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不会支持其要求出卖方赔偿损失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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