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装修精在哪? 低价精装修套餐表面美只是口号
  • 资讯类型:家装资讯  /  发布时间:2017-04-26  /  浏览:1626 次  /  

“精装修”到底精在哪?

在采访中,业内人士还听到了一种说法,商家广告上打出的“精装”,与消费者所认为的“精装”,在概念上并不对称。业内人士所认为的精装, 指的是精细装修,把承诺的项目一项项全部做好给客户, 就是精装。

那么消费者又是怎么看待“精装”的呢?业内人士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大多数人对“精装”概念并不明晰。有人认为,应以酒店装修作为 “精装” 房范本, 也有人认为 “精装” 房应采用知名的建材品牌, 不能是低端货。 还有人认为 “精装” 房应包括衣柜和沙发等家具, 达到样板间标准,买了家电后就可以入住的那种。

据装一网了解,目前,我国没有明文规定“精装”的质量标准,也没有如此提法,“精装”的概念是近几年开发商为加强宣传提出的, 所谓 “精装” 、 “简装” ,只是民间或装修企业在区分装修品质时, 所使用的一些习惯性说法, 并不是非常准确。 因为相关部门有明确规定, 没有所谓的“精装” 房, 因为对其品质无法界定, 所以不存在“精装”的概念,只能称为“全装房”。

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精装修房屋的买卖合同范本, 也未形成针对精装修房屋的验收制度,因此, 只有签好一份双方权利义务明晰的合同,消费者才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能够胜利维权得到赔偿的关键点在于:业主与开发商在 《房屋买卖合同》 中对装修部位及设备、材料的性能、 品牌等进行了详细、 明确的约定;业主与开发商在 《房屋买卖合同》 中明确约定了赔偿标准。

另外, 广大消费者签订精装修房屋购房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 明确约定装修中使用的各类建材及设备的品牌、型号,不能笼统地约定 “进口” 、“高档” 、 “国内名牌” 、 “国际名牌” 等。

二、 一些装修工程在竣工验收时不一定能够检查出来它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而必须通过使用才能发现,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也应注意在合同中约定装修工程保修期限。

三、 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开发商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赔偿方法、 标准等,方便出现问题后的处理。

行业现状 :“低价精装” 看上去很美

某业主明年准备结婚, 新房102平方米准备装修, 咨询了几家装饰公司后发现, 别说一线品牌公司, 就是二、 三线的家装公司做, 也要5-6万块钱。这时某公司 “33800精装搬回家” 的广告让他动心了, 就签了合同, 没想到的是精装修还没搬回家, 麻烦却先来了。

首先合同只包括水电改造项目预收金额, 水电改造实际量下来一共是5300元, 比预交金额高出4300元, 由于这时张先生已经付了全款的80%, 容不得反悔, 只好认了。 然而事情还没有完, 33800只是个起步价, 根本达不到入住的基本条件, 接下来的十多样自费增项更是层出不穷, 等到装修结束, 小陈一共花费了54000余元, 比合同金额高了20000多元。

“当初选择套餐的时候, 设计师说想要什么到时候随便挑, 加钱的事只字未提!” 小陈气愤的说。

通过业内人士走访发现, 在市场打出 “28800精装搬回家” 、“56900中产家装不是梦” 这类促销广告的公司不在少数, 不少商家则振振有词: “我们说的是精装搬回家, 并不是说拎包入住, 低价精装套餐就是一个基础装修, 所有人都懂。 ”

在这里我们不难发现 “低价精装套餐” 只是一个笼统的价格, 其中看似名目很多, 但实际上还有很多重要项目不包含在里面。 “低价精装” 实际上只是一种吸引消费者的宣传方式, 而真正签了合同的消费者, 花费的金钱要比合同上的多的多。

业内说法 :增项不得超约定报价8%

一套中小型住房, 精装真的只需要花这么少的钱么?这点钱装修出来的房子可以达到基本入住条件?业内人士就此采访了一些从事装修多年的专业人士。

从事装修工作多年的米先生表示, 按照一般住房的套内面积,想要花两三万元就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他表示,以目前装修市场的价格行情, 单说水电, 一套房子水电至少就要花一万多元, 即使是市场上最差的瓷砖, 瓷砖和人工铺砖的手工费用合起来就要五六千元, 这些费用是没办法省下来的。“如果有装修公司说能做到, 除非他用的是劣质或者环保不达标的材料, 那就谈不上精装了。 ”

某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安吉也告诉业内人士, 家装公司打出的低价精装搬回家的宣传内容给消费者宣传的是品牌和品类, 但是并没有写明等级和数量, 这已经成为低价精装房装修的潜规则。

如果按照最普通的材料来装修, 比如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要装修达到入住条件, 至少要花费七万元才正常。 “29800元精装搬回家” , 只是一个噱头, 吸引消费者到公司, 再慢慢地增加项目。协会以往也接到过不少这方面的投诉, 家装公司靠低价吸引客户, 用增项来提高装修总价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201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 《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 明确规定, 家装服务类的增项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 超过部分由装饰企业承担, 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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